一、继承人时效性是如何界定的
1.继承人的时效主要在诉讼时效体现,普通时效三年,从继承人知或应知权利被侵起算。特殊情况如遗产纠纷,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请求权时效三年,自拒绝偿债日起算。
2.要注意诉讼时效会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中止。中断是时效期间中因法定事由致已过时效无效,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中止是在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
3.所以,继承人得及时主张权利,以防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何判定
依据《民法典》,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有以下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未遂,均绝对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需有争夺遗产主观故意,若出于其他动机不属此列。
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实践中要综合行为时间、手段、后果等判定情节是否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情节严重”通常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若继承人有后三种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不丧失继承权。
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怎样判定
依据《民法典》,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有以下情形: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若不是为争夺遗产则不属此列。
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情节严重可从实施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判定,确有悔改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可不丧失。
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侵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情节严重。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有悔改且被继承人宽恕的,可不丧失。
当我们探讨继承人时效性是如何界定时,除了法律规定的一般时效期限,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留意。比如,在某些特定事件发生